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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个无理取闹的熊孩子:“理由呢?”

非得逼她把话说得这么明白?

连笑捋了捋头发。她一紧张就爱捋头发。

她犹犹豫豫地不知该怎么措辞,拒绝人可是门高深的语言艺术,显然她道行还不够。

他见她半天憋不出半个字来,索性替她说了:“你以为我喜欢你?”

连笑心下一“咯噔”。

他说得这么坦荡直白,连笑再这么欲言又止,未免显得太小家子气,她索性也直说了:“我之前恨不得天天和你黏在一起,是因为我一直把你当闺蜜看待。你如果因此产生了什么不必要的误会,我向你道歉。”

“但现在看来,明显是你对我有误会。”他眉心微微蹙着,以表示对此的不满。

这男人不做谈判专家都可惜了,悄无声息反将一军——

连笑心里此般暗忖着。不说话了,以免越说越多。

“我昨天亲你,纯粹只是为了向你证明我喜欢女人,没别的意思。”

“……”

似乎有点不满于她突然的沉默,方迟又走近一步,微微低头,看着她的眼睛说:“我说我喜欢女人,并不意味着我就喜欢你。”

此时此刻他和她之间的距离如此微妙,这个男人把握得如此之好,再少一寸,定要逼得她条件反射后退一步;再多一寸,又不足以有如此大的压迫感。

“明白了么?”他问她。

连笑眼皮微微一跳,愣是陷在他那双离得恰到好处的眼睛里,出不来了。

*

方迟回到家时,谭骁正在沙发上躺尸,哈哈哈躺在谭骁怀里,任由他挠肚皮。

生无可恋,何以解忧,唯有撸猫。

方迟将哈哈哈从谭骁怀中抱走,就这么惊动了谭骁。

谭骁挺尸一般腾地坐了起来,背脊笔直:“我到底哪里不够爷们儿了?”

相比方迟之前离家晨跑时那一脸的沉郁之气,此刻晨跑完回来的他明显心情不错的样子——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想搭理走火入魔的谭骁。

方迟把哈哈哈放回窝,刚重新在沙发上坐下,手机就响了。

是一条微信——

“那个……刚才的事,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对你爱答不理的。误会说开了就好,你千万别往心里去。”

发的是文字而非语音。看来这短短一句话,某人可是好好斟酌了一番。

见方迟看着手机屏幕,莫名嘴角一勾,谭骁赶紧凑过来想看是哪个小浪`蹄子在给方迟发消息。

方迟完美避开,起身径直朝楼梯走去。敛了笑,边走边回复——

“到医院了么?医生怎么说?”

他没接她的抱歉,只回了这么一句。

谭骁赖在沙发上,扬着脖子问:“你在干嘛?这么神神秘秘的……”

“温水煮青蛙。”方迟随口回了句。

“啊?”谭骁显然没听懂。

已经上到半截楼梯的方迟闻言稍稍一顿,低头看了眼谭骁,略显无奈地摇摇头,收回目光继续拾阶而上,准备上楼冲个澡。

他怎么会跟智商这么低的人成为朋友?

☆、第20章

方迟冲了个澡,围了条浴巾从淋浴房里出来。

盥洗台上摆着的男士护肤品是连笑上回去东京拍新品时给他带的伴手礼,他刚拿起其中一瓶,想起什么来了便是眉心一皱。

拉开墙边柜,将这组护肤品一股脑全扔里头,眼不见为净。

他之前还挺纳闷她怎么给他挑了一组味道如此……娘……的护肤品,敢情她那时候压根没把他当男人看。

他到底哪儿娘了?

方迟审视镜中自己,最近忙着给人做厨子,确实有些疏于身材管理,泰拳课也很久没去上了。

如今看来,六块腹肌确实没之前那么明显。

但这样反而更穿衣显瘦、脱衣有rou了不是么?

女人都最吃这一套了不是么?——

此话可是出自辣`手摧花谭不挑之口,可信度堪比哲理。

谭骁自然也告诉过他,床`上运动才是保持身材最好的运动,方便省事又可身`心愉悦。

谭骁也不是没把姑娘往他身边塞过,他拒绝起来却是毫不含糊:“不好意思,我挑食。”

“你再这样挑下去,迟早饿死。将就吃两口都不行?”

他也不是没有试着将就过,大一时谈过一个,三个月,对方嫌他太不上心,把他踹了。再经女生之间口口相传,他一跃成为众人眼中不解风情、只爱自己的直男癌。

大三时又谈了一个,依旧是三个月,他依旧是不怎么上心的死样子,但对方思想比他成熟得多,也不在乎他上不上心,就只想把他上了。三个月一到,对方大概觉得时机成熟,上演了一出凌晨喝醉无法回宿舍的戏码。

那一次,他把人送到酒店,接了个谭骁打来探听情况的电话,回头一看,她的衣服已经全脱完了。

对方已经做到这份上,给与回馈似乎成了基本礼貌,可他还是走了。

并非因为自己是什么卫道士,而是真的,没什么感觉。

那次之后,传闻他喜欢男人的消息不胫而走。

第一回分手,他成了直`男癌。第二回分手,他连直`男都不再是了。

消息传到谭骁那儿,可把谭骁吓得不轻。

谭骁为此还试探过他几次,甚至找了个长得特别俊俏的“蚊香”学弟,半夜摸上他的床——那是方迟人生之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被人吓得连滚带爬地从宿舍床上逃下来。

最终,正和女友在校外租的炮`房里呼呼大睡的谭骁,被方迟二话不说拎下床揍得爬都爬不起来,这事才算彻底了结。

那之后方迟也彻底断了谈恋爱的心思。

恋爱害人又害己,不如单身养只猫。

谭骁作为一个高一就尝了鲜,大学时就已经各种不挑食、各种营养过剩的前辈,他记忆中的“尝鲜”,是懵懂的、兴奋的、继而食髓知味、一生难忘的。

可方迟如今回想起来自己没尝着的那次鲜,依旧没觉得半点兴奋,反而还有点……尴尬。

大概真的没有很喜欢吧。

只能这么解释了。

“所以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

这个问题,光谭骁都问了他不下50遍。

方迟想了很久,脑中依旧只有模棱两可的概念:“长发,黑的,能扎起马尾的那种。不要刘海,别染头发。”

“……”

“个子别太高,也别太矮。167左右最好,别超过170。”

“……”

“笑起来要好看,有一颗虎牙最好。”

“……”

“能轻松交流的,别太蠢,也别太精明。”

谭骁总以为他是敷衍随便说说,听了总怼他:“你这也太笼统了吧,按你这要求找,就